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有关学生安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65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字2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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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有关学生安全与管理工作的

 

各教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寒假临近,为了加强学期末、寒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初的学生管理与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各教学院认真抓好落实。

一、做好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

1.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条例内容,做到知晓率100%。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院须将学习条例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稿报学工处教育科。

2.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学生干部会和班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纪律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强调学生在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教育学生寒假期间自觉遵纪守法、厉行节约,严禁赌博、酗酒、通宵上网,禁止参加传销、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3. 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宿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点蜡烛等违章用电用火现象,切实做好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将自行购买的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带回家。

4.根据校历安排,1月10日开始放寒假,学校定于1月12日贴学生宿舍封条,原则上学生必须在此之前全部离校。学生确因参加专业技能大赛集训、购票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离校的,须向所在学院学工科提出申请,学工科批复后,以院为单位于1月5日前将由院学工科批复的申请书纸质稿(加盖学工科办公用章)报至宿管科,电子稿请通过OA办公系统发至宿管科陈建新。

5.学生离校前应关好宿舍门窗、水电,搞好宿舍环境卫生,应妥善处置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银行卡、存折、电脑等。根据自愿原则,学生可将个人电脑存放在其宿舍所在区域(楼栋)的保安员处,开学后一周内需将个人存放的电脑领取完毕。寒假期间,学校将组织清理宿舍区废旧车辆,请提醒学生将自行车有序停放在车棚或楼栋大厅(没有车棚的楼栋),将摩托车、电动车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6.寒假期间,学校将对学生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供应值班室水电外,其他宿舍均断水断电。请提醒学生注意宿舍区恢复供水供电的时间为2月25日上午8时。

7.请各教学院于1月5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寒假值班安排至宿管科陈建新。

8.教育学生应认真遵照执行寒假假期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假期学生宿舍管理各项工作。请提醒学生注意出行安全。

9.宿管科地点:19-121、122,电话:3202606;校派出所地点:十九栋公寓西侧,电话:3201508;校110指挥中心:地点二教楼二楼,电话:3201110;校卫队地点:东大门值班室,电话:3201398。

二、做好下学期开学初有关准备工作

1、根据校历安排,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7日,学生可提前两天返校,提前返校的学生需凭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一卡通或身份证)到楼栋(区域)保安员处如实登记后方可入内。请提醒学生进入宿舍前注意核查宿舍封条是否完好无损,若有异常情况,告知学生应及时向宿管科或楼栋(区域)保安员报告,必要时直接与校派出所联系,并注意保护好现场。

2、2月29日正式上课。各教学院要强调学生按时返校,凡未经请假而不按时报到者,以旷课论处。各教学院于2月29日上午10:30前将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报送学工处教育科。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