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02浏览次数:22

各教研室:

   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毕业班教学周数均按18周执行,其中2011级执行新的培养方案,教学16周,实践教学2周。2012届毕业班的实习、毕业生积欠、毕业考试及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校历的通知》。

     二、各教研室应按确定的课程归属落实教学任务。在安排教学任务前,请仔细核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核对过程中不得简化课程名称、随意更改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勿重排或漏排。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进行协调。

     三、各教研室要严格执行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请于1116之前填妥教学计划变更表,报教务科审批,后上报学校教务处,逾期不得进行调整。

四、理论课教学任务(含公共课)的落实情况请于1118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纸质稿一份,样表见QQ共享中附表1、附表2)报送教务科。教务科于11月底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五、实验教学任务、实践教学任务按附表3填写,经任课教师确认、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117日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科。

    六、有关要求

1、在确定合班情况时,务必考虑合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上不能跨学院、年级合班教学,同一个专业的课程不得拆开与其它专业的课程合班教学。

2、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根据《宜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文件要求,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在全面考虑教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严格控制教师上课门数,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实际授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

3、为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切实保障多媒体设备的有效利用,各教研室应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课程的审核,并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教室类型”一栏中进行明确。

为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教研室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

 

                                           体育学院教务科

                                                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