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 (补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tyxy发布时间:2022-10-08浏览次数:10


班级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补修)选课的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266)要求,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补修)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19级、20级、21级所有在校学生中:

(一)单学期课程补考未通过者;

(二)重修未通过且仍有重修资格(次数)者;

(三)因专升本、转专业、复学等需补修者。

二、选课时间

10922:00-101322:00正式报名选课,未在正式报名选课时间内报名选课者不予受理(202210120:00-1088:00已完成测试报名选课)。

注:在测试报名期间,重修(补修)未能按正式报名选课操作流程进行的学生(如实习和毕业生等校外不能返校跟班学习的、未选对相应课程的、未采取一门对一门课程进行选课的),必须先退选,再重新进行正式报名选课。

三、选课形式

学校开设组班重修(补修)、跟班重修(补修)、自修重修(补修)三种选课方式,学生应根据重修课程,在网上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照组班重修(补修)、跟班重修(补修)、自修重修(补修)选课新流程,选择对应课程进行重修(补修):                                                                                               

(一)组班重修

涉及《大学英语1》《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课程将以组班重修方式开课。学习者进入(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页面),直接进行重修报名。注:开课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同一课程重修人数足够组班的,可组织组班重修,学习者名单由开课学院统一报送,学习者无需报名。       

(二)跟班重修或自修重修

对不够组班的课程,学习者进入(报名申请》重修跟班》页面),根据重修课程,自行重修选课。

1.如系统未提示冲突,系统会默认跟班重修(自修),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同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学习,任课教师做好考勤,并在登记成绩时根据其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

2. 如系统弹出上课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受学年限制等原因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学习的提示,系统划定为自修重修(补修)。学习者采取自学,教师辅导、答疑方式自修为主,无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在登记成绩时将考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自修重修(补修)期间,务必自行联系任课老师,特别是考查课程需向任课老师确认具体考试时间。

(三)跟班补修或自修补修

对专升本、复学、转学等需补修的学习者,先行询问院教务科,是否需要补修该课程,确定后,进入(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页面,直接选择同专业下一年级的相应课程,进行补修选课,点击成功后会提示跟班补修还是自修补修。最后由教学院审核补修资格。

(四)关于重修(补修)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如重修(补修)因培养方案课程学期发生变更等情况,在教务管理重修选课系统中无相关对应课程。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咨询院教学与科研办,确认重修(补修)课程因培养方案课程学期发生变更等其它原因,可在本学期重修(补修);

2.填写《因培养方案课程学期发生变更等其它原因申请重修选课统计表》于1010前交由院教学与科研办汇总;

3.学习者于1012日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重修选课。

四、选课步骤

学习者登录我校校园门户,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进入选课。如在校外访问,先登录宜春学院官网右下角网页版webvpn,公用账号:YCXYXSGYZH,密码:Xsgyzh@2022VPN成功登录后,点击校园门户,转入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请务必保管好个人校园门户账号和密码,校园门户密码找回网址: https://10.0.10.48:4102/#/password/passwordFound。校园门户账号和密码切勿交由他人使用,交由他人操作后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有关说明

(一)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做好《宜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学习工作,指导学习者选课流程。要求学习者仔细查看同专业下一年级同课程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方能选课,选课有误在选课时间内可退选。如未退选,系统将视为放弃一次重修考试机会。

(二)校公选课是按学校下发的选课通知重新选课,此次重修,校公选课无需报名。

(三)重修次数说明

1.2019级每门课程在校期间最多仅有两次重修,要求必须在下一个对应学期选课,如未进行选课,也未办理缓考手续者,视为已用了一次重修次数。

2.2020级开始,每门课程在校期间只有一次重修次数,原则上重修课程尽量在就读专业开设该课程的下一学年对应学期(单学期对应单学期,双学期对应双学期)申报;本科生第1234学期(医学类第123456学期,专科生第12学期)课程最迟于第56学期(医学类第78学期,专科生第34学期)申报;本科生第78学期(医学类第910学期,专科生第56学期)只接受第56学期(医学类第78学期,专科生第34学期)的课程申报。

3.补修课程补考未通过者,按照对应的重修管理办法进行。

4.重修次数使用完后,课程仍未通过者,可在毕业后参加结业转毕业考试。

(四)学习者根据院教学与科研办下发的重修(补修)选课审定名单,或自行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确认是否选课成功。

(四)重修(补修)课程考核,随下一年级同类课程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期的重修考试,因毕业时间原因提至五月份进行)。请各教学院安排正常课程考试时候,为避免影响学生正常课程考试,重修(补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三门。超量或因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的重修(补修)课程,在院教学与科研办办理缓考手续后,可安排在下学期期初补考中进行。无故不参加当次重修考试视作缺考,该课程成绩计零分,视为已使用一次重修次数。

(五)重修选课有问题请先联系各院教学与科研办,联系教务处考试科郭老师(地址:电教楼205室,电话:3202201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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