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宜阳学校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现决定面向宜春学院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能力为重、品学兼优。
二、招聘对象与待遇
1.对象和条件:2017年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在大学期间获得一等奖学金以上者;(2)学院或省级三好学生;(3)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毕业生。
2.待遇:被聘用者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编办、宜阳新区管委会联合组织宜阳学校到宜春学院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计划
名额(8名):初中语文3人、初中数学3人、初中英语1人、
初中体育1人。
五、工作程序
1.填表报名(4月10日):宜春学院符合我校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毕业生下载报名表诚信填写,在资格审查当日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4月10日上午8点):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推荐材料、荣誉证书等其他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招生就业处会议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试讲人员名单。
4.组织面试(4月10日下午):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宜阳学校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地点为:主教楼s106。
5.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需要确定拟签约人员。签约后,签约对象须在学校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以便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岗位。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宜阳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才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联络方式
宜春市宜阳学校:刘铁军 13879526295
宜春市人社局:黎静 0795-3271152
宜阳新区党群部:王纯 0795-3998808
(学校邮箱:ycsyyxx@163.com)
宜春市人社局宜阳新区管委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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