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学生记者 傅丽萍 肖远)11月21日-25日,体育学院于体育馆开展江西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体育舞蹈)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鉴定工作。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由江西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舞蹈)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人员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相应的中级体育舞蹈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以外的群众体育活动中从事体育知识与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我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的一个重要人才类型,他们与体育教师、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管理人员、体育工作者一样,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此次培训,依据《体育舞蹈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内容分别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考评员、国家级裁判李宇翔执教。
此次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体育舞蹈)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鉴定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推动我校应用型大学的建设和体育专业转型发展、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了一个技能交流、技能鉴定的综合平台,并加强了对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相关内容的广泛宣传,提升了江西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社会认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