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学院纪字〔2014〕7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扩大群众参与度,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客观性,我省将于今年上半年6-7月份和下半年11-12月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社会评价,社会评价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30%。现将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宜廉办〔2014〕2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党总支、校直各单位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抓好落实,使全校师生员工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
附件:2014年度上半年宜春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中共宜春学院纪委
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廉办字〔2014〕2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6月-7月,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分别进行全省排名。为切实做好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意调查的对象:这次省民意调查的对象为“两代表一委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和普通群众四类人员。
二、民意调查的方式: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独立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791-12340”。
三、民意调查的内容:民意调查的内容共有八个方面,具体内容因调查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查的问题为:您认为当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效如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做得如何、查处腐败问题力度如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得如何、行政机关权力运行是否公开透明、干部选拔任用风气如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如何、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否有信心等八个方面。
四、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评价结果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30%。所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当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在全省综合排位的前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市委书记邓保生明确提出了“两个前三”的目标要求,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入全省前三;二是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三。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自豪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对我市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确保宣传不漏一人,工作扎实有效,此项工作必须在
(二)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群众满意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既是对我市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改进作风的检验。去年,我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虽然取得了全省第三的好成绩,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企业人员、普通群众的满意率还不够高,对干部职工的作风还不够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响影了社会评价结果。从2013年下半年反馈的问题来看,近一半的问题是反映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赌博成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推萎扯皮、索拿卡要等作风方面的问题。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涉及的工作任务和民意调查所涉及的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针对以上问题,联系工作实际,深挖细找,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逐项加以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赢得企业和群众的信任与好评,全面提高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率。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宜春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14年度上半年宜春市党政领导班子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去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考核中保持前三名。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为全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了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一季度,全市GDP完成260.27亿元,同比增长9.8%,增幅列全省第3位;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7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2个,个数均列全省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达187.39亿元,增长22.8%,增幅列全省第2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151亿元,增长13.6%,增幅列全省第1位;工业用电量20.97亿千瓦时,列全省第1位,增长19.09%,列全省第3位;财政总收入完成79.8亿元,增长16%,增幅列全省第4位。
一、扭住“龙头”,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1.明确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8次、市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市委书记共对反腐倡廉有关工作批示19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廉政建设,经常提醒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敢于叫响“向我看齐”。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2.细化任务分工。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下发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市委在纪委全会上向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下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了各级党委,延伸到了基层单位,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科学考核。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认真开展了县市区委书记就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向市委专项述职测评。2月中旬,组织市交通局、市城建局等6个市直单位的“一把手”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现场民主测评。2月下旬,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检查考核组对10个县市区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3月份,由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组成10个检查考核组对95个市直单位(含“三区”)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与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挂钩。
4.严格责任追究。对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力甚至不抓不管,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追究的追究,决不手软、决不袒护。对2013年度违反责任制规定的2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有2个县和5个市直单位被取消评先资格。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后进的必谈;信访反映集中的必谈;发现作风苗头的必谈;工作推动不力的必谈。
二、抓住重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1.狠抓作风建设。出台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常态化督查的暂行办法》,建立了常态化督查机制,组建了16个常态化督查组,每季度组织2次以上督查。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县市区的集中督查,尤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督查。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公开曝光18起典型问题。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以钱物为注娱乐活动的通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按照“四个一律”处理,即:有职务的一律免职;能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律扣除本人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涉及人员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认真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
2.狠抓廉政教育。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送廉文、讲廉课、品廉意、践廉行”主题教育活动。每月选送一篇精美廉政文章给党员干部阅读,陶冶党员干部的廉洁情操。全面开展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编辑《领导干部优质廉政党课讲稿汇编》14000册,免费赠送给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通过游廉政主题公园、播廉政公益广告、看廉政微短影视和廉政专题片、创作廉政曲艺书画等,让党员干部在品赏廉政作品所蕴含的廉政寓意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洗礼。以读廉政美文、讲廉政党课、品廉政深意,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政规定。同时,充分发挥党校培训、轮训领导干部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在党校主体班学员中开展“听廉政党课、读廉政书籍、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看廉政电教片、开廉政座谈会、写廉政文章、考廉政知识”等七项活动。
3.狠抓环境优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提出了落实“一站式审批”、实现优质高效服务、加强收费监管等11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组成10个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以及106家企业,上门听取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以会议交办的形式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县市区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在全市通报,并反馈到相关企业。从4月开始,集中利用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行政审批、服务企业群众、生产经营环境、行政执法、政策执行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双评”活动,从3月份开始,坚持向经开区每一个企业每月发一封征求意见函,为经开区每一个企业和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专业市场挂一块优化发展环境监督牌。加大了投诉处理力度。1-4月,全市行政投诉系统受理各类投诉88件,对调查属实的全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4.狠抓资金监管。对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去年以来共检查出各类违规资金4902万元,处理公职人员28人。在此基础上,今年又拓展领域,重点对城乡医疗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整村推进扶贫、扶贫移民搬迁、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产业化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5.狠抓查办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至4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12件(次),同比上升100.57%;初查核实违纪线索146件,同比上升39.05%;立案144件,同比上升25.22%;结案158件,同比上升27.42%;给予197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比上升42.75%,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调查、大督查”活动,全市共集中排查了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120件,其中市本级51件,县市区69件。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加大了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力度,编印了《宜春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供党校学员学习讨论。
6.狠抓基层廉建。巩固全市200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100个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基本做到了“七有、六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证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开支、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审核审计。推进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软件管理平台建设,将农村集体“三资”台账、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系统,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县乡村三级网络化动态监管。
三、率先垂范,大力弘扬清风正气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管好一个班子、带好一支队伍,让这个班子、这支队伍,想做事、会做事、做成事、不出事,是一个地方持久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出台《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要求市委常委在改进作风等8个方面作出表率。把作风建设列为关系全市发展的21个重大课题之一,由市委常委领题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为找准找全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三进三访三联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村民、访居民、访服务对象,市、县、乡三级联动)为载体,分别由市委常委带队,面对面地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意见。
2.带头接受监督。健全完善了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推进了市委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重大决策包括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事项和群众关注的事项,一律按照程序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不搞个人说了算;自觉接受人大、政协、舆论和社会各届的监督。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带头遵纪守法。市委、市政府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时刻警醒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坚决不碰党规政纪的“高压线”。对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也是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市委、市政府也清醒认识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少数地方和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少数干部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市委、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履职、积极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宜春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