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入园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2浏览次数:42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努力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氛围,校招生就业处计划在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创建我校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为了使创业园能够尽快发挥作用,现面向全校在校生征集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及入园企业,现将入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园条件

申请入园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实践,有电子商务创业愿望的我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

2、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创业知识;

3、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二、入园项目要求

申请入园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发展方向,有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竞争力。已从事电子商务,或有实体店(已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项目除外)的又想从事电子商务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优惠政策

对入园创业的在校生,给予以下政策优惠:

1、 提供1年或以上创业经营实践场地,给予100%房租、水电、宽带费补贴;

2、免费提供电子商务创业培训;

3、对取得优异业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

4、国家政策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四、入园申报

(一)申报材料

申请入园创业的在校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宜春学院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入园申请表; 

(二)申报程序

由评审委员会对创业团队(个人)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包括初审、答辩、项目审定等环节。

1)初审。对创业项目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

2)答辩。采取答辩形式,由创业者介绍项目情况并回答有关问题,评审组根据答辩情况提出意见。答辩考核分为项目描述、评委问询答辩、评委打分三个步骤。

3)评审。主要内容涉及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及现状、项目发展的竞争性分析、项目的财务分析和盈利分析、项目提供者个人及团队描述、风险分析、市场营销计划、示范效应。

4)公示。评委会推荐的项目,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签订协议。入园企业与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入园相关手续。

(三)初审时间、地点

入园申请分现场提交和网络提交,需要申请入园创业的在校生,请在201448日上午12点前携带上述材料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15室报名;或直接通过电子信箱网上报名;也可在本院就业干事处报名再汇总上报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95-3201081;传真:0795-3201926

电子信箱:63446452@QQ.com 联系人:老师

另附: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入园申请表

宜春学院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园入园项目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籍贯

 

学 历

 

专业

 

学院班级

 

学号

 

毕业

时间

 

拟创业

项目

 

手机

QQ

邮箱

 

创业项目分析及行动计划简介

 

承诺:若被批准入园创业,本人愿遵守园区的统一管理。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所在学院意见(公章):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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