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19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与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学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改革方案,全面负责、主持和协调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主持召开学院行政办公会议,领导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等计划。

四、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合理的学术梯队。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按照学校要求,搞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等工作。

五、主持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安排部署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行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注意听取教职工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负责管理学院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学院经费和资金。负责建立和实施学院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学院资金使用办法和重大经费开支,需与总支书记商量提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积极与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八、主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秩序,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九、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强学院在学校的地位,并扩大对外影响。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