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教学四项经费管理与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5浏览次数:18

一、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宜春学院经费开支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二、所有经费按教学、科研、党团和竞赛四个方面由有关科室负责受理。

三、经费使用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

四、单项在3000元以上需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