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党团、学工及就业创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使其更具条理性、透明性及合理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工作,经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经费的来源
学校划拨的党团、学工及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
二、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原则
1、分配原则:
突出重点的原则: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活动重点工作不少于经费总额的2/3。
2、使用原则;
(1)节约的原则
(2)透明的原则
(3)规范的原则
三、经费的管理
1、经费预算管理
以上专项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即,每年度根据学校财务划拔的专项经费金额和全年工作要点,编制全年经费预算。每学期根据工作计划制定单项经费预算;每月根据专项工作制作具体详细的经费预算。
2、经费使用管理
(1)严格按照年度经费预算及专项经费分配方案金额标准执行,按经费项目类别及学院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一旦审批金额确定,严格按审批金额使用,若出现超支情况不能说明理由的由负责科室或负责人自行承担。
(2)经费使用必须专款专用,费用使用不能超范围执行。
3、经费报销管理
(1)校园文化活动经费每学期报销三次,专项工作经费结束后报销。报销前履行审批手续,写明情况说明及附带票据。
(2)报销票据必须是正规发票,并盖有销售商家发票专用章。发票应注明单位、日期和内容。
(3)发票正面由经手(两名以上)、审批人分别签名。
四、经费的使用范围及要求
(一)学生(团员)思想教育
范围:院团总支开展的学生骨干理论学习;五四、七一、十一等开展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团学组织开展的特色主题教育活动等。
要求:学生骨干理论培训为专项经费,每学期上报计划及预算,主要用于支出课时费、学习材料费及宣传费;院级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院团总支统一制订活动方案,经费统一划拔。
(二)校园文化活动
范围:各班开展的文化、体育、艺术类活动
要求:按照学生数确定经费金额,活动内容围绕院学生工作重点及突出本院活动特色,每月末上报活动报道;凡团总支指定承办的大型活动费用单独核算;鼓励利用社会资源赞助活动。
(三)社会实践
范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调查,院属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要求:按上级团组织及学院年度方案,由院团总支统一划拔专项经费。
(四)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
范围:院系团学组织开展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各类竞赛、培训、实践和见习基地建设等活动。
要求:院属各类科创活动,按照《课外学术科研管理办法》学院团委统一划拔管理;代表学院参加省市级比赛,由院团委划拔,实报实销。系属科创类活动根据《大学生科创基金管理办法》及创业项目情况予以资助。
(五)省市大型活动
范围:上级团组织及相关部门指派的大型表演、志愿服务、观众观摩等活动。
要求:填报《参加省市大型活动登记表》,费用由院团委统一划拔,由分团委管理执行。
(六)团建工作
范围:团的宣传工作(团刊网站建设)、团的组织工作(三级联创)、团的队伍建设工作(学生团干部和教工团干部培训学习),团的科研工作、团的经验交流工作。
要求:由学院团总支按年度工作要点,按类别统一划拔经费。
(七)其他
1、此经费为院属团学组织专项工作经费,不包括团学组织的固定资产购置、行政办公经费。
2、此经费包括年度共青团集体和个人表彰、三会一团集体个人表彰和大型先进集体和个人所需经费,相关表彰按学院规定由院团总支、学工科统一执行。
3、院党总支书记是以上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符合学院财务及纪委的相关管理和约束。
5、此管理办法为暂行,具体情况视学校拔款变化情况即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