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党政公文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公文的主要种类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重大行动或重大事件做出的安排。
(二)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
(三)通知:用于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四)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请示:用于向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
(六)规定: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七)合同:用于以学院名义对外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契约。
(八)函:用于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同时还有通告、通报以及其它一些公文等,均应按有关规程行文。
二、行文发文程序
(一)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根据领导安排、要求,对上级或对外行文。
(二)对上级、对外行文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院主要领导签批,方可打印、用印、发出。
三、收文处理程序
(一)院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文的登记、编号、分类。
(二)按学院领导的意见,可将有关文件复印,并转发相关人员,原件统一在办公室存档。
四、公文立挡
(一)立档内容:
1.体育学院建院以来的各类文件、资料。
2.其它需立档的各类文件及资料。
(二)立档分类:
1.院党字、校字文件;
2.院领导的重要讲话;
3.教学管理的重要文件;
4.科研管理的重要文件;
5.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6.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五、其它要求
(一)归档文件要有保存价值,能完整、正确记录学院的主要工作情况。
(二)公文运转、处理要及时、迅速、准确,保管要有序,查找便捷。
(三)每年12月底完成全院各类文件、档案整理、装订和编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