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中国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好于预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13浏览次数:14

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特别是稳定和扩大就业一系列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情况好于预期。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造成巨大冲击

  去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也给我国就业带来巨大冲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今年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超过2400万。按照8%的经济增长速度,供求缺口1200万左右。

  2.一批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岗位不稳定。据对15个城市513家企业的持续监测,去年10月到今年3月,岗位流失情况严重,累计减幅达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自去年第四季度后,上升了0.3个百分点,达到4.3%.登记失业人数首次突破900万,达915万人。
  3.经济增速减缓,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去年第四季度,城镇新增就业月均59万人,最低的12月为38万人,远低于前三季度月均104万的水平。据对80个城市职业供求情况监测,从去年第三季度起,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最大差距为83100,今年3月为86
100.
  4.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矛盾更加突出。一是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达611万,加上历年累积的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超过700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人需求减少,到今年5月底,进校招聘岗位数低于去年同期二成。二是农民工首当其冲受到影响,春节前提前、集中返乡农民工总数达7000万,为全部进城务工农民工的50%左右,其中有1000多万失去工作而返乡。三是在整体就业趋紧的情况下,“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群体实现就业难度更大。2008年四季度,就业困难人员月均实现就业8万人,远低于前三季度月均13万人的水平。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的主要举措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国务院于今年3月和6月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就业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四个文件,包括一个综合性文件和三个专门文件(涉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就业)。同时,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三个文件(涉及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中央财政也加大投入,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比去年增长66.7%.到今年7月,全国31个省份及300多个城市已全部出齐了七个文件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了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一整套政策体系。

  1.结合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更多拉动就业。结合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重大举措,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各地在工作中,结合扩大内需和发展特色经济支柱产业拉动就业。一些地方将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列入目标责任制。一些地方在项目立项及开工建设中做好与就业工作的衔接,形成了政府投资与扩大就业的联动。

  2.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现有岗位。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并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在减轻企业税赋的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制定实施了援企稳岗的五项措施:一是允许困难企业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二是阶段性降低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三是使用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四是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五是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各地在工作中,突出服务企业的理念,建立与企业对口联系机制,推进政策落实。

  3.加大政策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各地在工作中,将促进创业工作作为应对危机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新的增长点。全国有82个城市开展了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不少地区实施全民创业的发展战略,从完善政策体系和推动政策落实,建立创业资金和建设创业基地,强化创业培训和完善创业服务等方面入手,重点推进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些地方实施创业项目、政策、资金的一体化运作;有些地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创业接力棒活动,在创业的各个环节明确对口帮扶要求,搭建创业服务平台。

  4.针对重点群体,统筹安排就业。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整套政策文件,拓展了城乡基层、民营中小企业、科研项目、自主创业、应征入伍等渠道,细化了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三项举措。各地政府在政策先导、开拓门路和强化服务上下功夫。今年789三个月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努力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的衔接,认真抓好村官计划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的实施,并将大批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到就业见习和服务项目之中。二是积极稳妥地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工作。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集中提前返乡情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扶持返乡就业创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施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结合春风行动搞好输出输入对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结合城乡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项目,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结合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少地方还建立了监测机制和动态报告制度,对返乡农民工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三是积极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灾区劳动者就业。各地在工作中,通过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建立健全了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同时,继续做好对灾区劳动者的就业援助。

  5.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运用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的免费职业培训。各地在工作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整合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既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也加强了高技能人才储备。

  6.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全总、工商联、团中央、妇联、残联等部门根据不同群体特点,联合部署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一是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以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二是今年春节后,以促进农民工就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三是今年5月中旬,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四是今年9月专门开展了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巩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成果,并全面落实已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此外,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取得初步成效

  总体上看,今年111月,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3%96%146%.今年9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4.3%,与前两个季度持平。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步回升,进入常态。今年1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13万人,月均92万人,已超额完成全年900万人的目标任务,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

  2.企业岗位流失止住下滑趋势,幅度收窄。据对企业持续监测,到今年11月底岗位增减相抵减幅下降为6.7%,且逐月趋稳,已呈现出止滑回升态势。

  3.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就业基本稳定。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平稳。截至今年91日,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为74%,与去年基本持平。截至今年10月底,到各地登记的离校未就业的180万毕业生,已实现就业93万人,占51.6%.二是农民工就业人数增加。到今年10月底,绝大多数返城农民工已找到了工作;未外出的农民工大部分在当地就业和创业。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三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15198万人,比去年底增加1100多万人。三是困难群体就业稳中有进。今年111月,共帮助146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超额完成全年100万的目标任务。

  4.政策措施层层落实,初见成效。今年19月,全国有2572万人次享受到各项就业政策,使用就业资金318亿元。今年110月,各地采取五缓四减三补贴组合政策共为160万户企业减轻负担和增加补贴338.5亿元,涉及职工6000多万人。其中,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91.8亿元;减收四项社会保险基金193.4亿元;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以及使用就业资金支付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共53.3亿元。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有效的。在全球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的情况下,我国能够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极为不易,鼓舞人心。但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稳定就业的基础尚不稳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压力进一步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把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把培养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点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狠抓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