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党员活动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8浏览次数:117

为了给师生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活动室主要供体育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使用。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做好活动前准备工作。

三、学生党员要自觉遵守党建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室内设施。

四、注意保持室内干净和清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

五、活动室图书、杂志等资料原则上只供活动使用,如需外借,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借阅记录;

六、活动室所配备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七、要爱护刊物,轻拿轻放,阅览时不得污损。

八、其他部门借用活动室,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用后要及时打扫干净。

九、凡活动室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活动室干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