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24

宜春学院体育学院网站是我院发布信息和外界了解学院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学院的重要信息化平台。为使我院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学院风貌,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的信息化意识,关心学院发展,激发教职工的主人公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  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及职责

  1、网站管理员为学院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工作,负责学院网络新闻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对学院各类信息的收集、信息沟通和宣传报道工作。 

  2、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时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保证学校主页信息发布安全可靠。

  二、信息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学院重大教学科研成果,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

  2、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院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3、教育政策及法规文件、教育文件;

4、教学信息和重要教研活动;

5、招生、就业信息;

  三、信息发布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分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反映学院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部门提供材料,专人撰稿。经院长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科室开展的院内活动信息,由各科室组织撰写文稿,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四、信息发布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各部门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全体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